公司的日本技能实习生业务
一、实绩:公司从2002年开始致力于技能实习生业务,累计外派技能实习生3,000名以上,分布在北起北海道、南至鹿儿岛的30多个都道府县,涉及食品加工、水产加工、机械加工、电子组装、电焊、铸造、建筑、农业、缝纫、干洗等几十个工种。
二、流程:招收-初试-体检-家访-面试-培训-出国-技能实习-回国-复职
三、培训:公司有专门的培训设施,可同时容纳300人集中学习、食宿,有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和日籍教师。
四、后期管理和服务:公司在日本设有驻日办事处,协助日方进行派出后的管理和服务,为技能实习生排忧解难,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技能实习。
日本技能实习生政策的变化
日本日本调整了接收技能实习生及入管的相关政策并逐步开始实施。
一、是技能实习生由原来的三年延长至五年,该项规定自2015年4月1日开始实施。
二、是技能实习生回国一年之内重新返日的可再工作两年,满一年以上的重新返日可再工作三年,该项规定自2015年4月1日实施。
三、是建筑工按照“特定活动在留资格”可在日本工作5年,不属于技能实习生,该项规定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至2020年12月31日为止。
四、是在特定区域放开护工(家政)的引进,该项政策正在制定过程中。五是修改《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》部分法律条文:
1、为了吸收高级外国人才,设立了新的在留资格种类《高级专门职业第1号》即《特定活动》在留资格。新制度规定:在享受优惠措施的同时,对已经有《高级专门职业第1号》在留资格的人员还可以申请《高级专门职业第2号》,取得该在留资格的人员在留时间没有期限;同时减少对高级人才活动的限制。
2、外资企业申请「投资·经营」在留资格放开限制,鼓励外资企业在日从事经营管理活动。
3、《技术》、《人文知识国际业务》将两种在留资格合为一种。
4、在留资格《留学》追加了小学、初中接收留学的申请。
日本:“国家+企业+工会”的三维多层面保就业模式
政府层面:
一、是调整产业结构,创造新的就业需求,大力发展低碳技术和健康产业。
二、是加大就业财政投入,“实现稳定的就业”。
三、是鼓励中小企业发展,创造就业机会,日本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,如简化注册手续、提供贴息贷款和廉租商业用房、组织培训、减免税收及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市场分析等。
企业层面:
一、是积极推行 “工作分享制” (通过缩短和调整工作时间来增加工作岗位的就业制度),日本政府、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、日本劳动组合总联合会三方就推动实施 “工作分享制”达成一致,以稳定和促进就业。
二、是立法强制保护,日本颁布了 《零短工劳动法》、 《劳动者派遣法》,为通过职业介绍的失业者提供了更多择业机会,并要求企业放宽限制,提高就业的灵活性。
工会层面:日本赋予工会组织较大权利,能够直接与企业开展谈判,为保证平等就业,保障劳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基础。
三大措施促进中日技能
为进一步促进中日技能实习合作,承包商会建议采取如下措施:
一、是加强宣传引导,积极参与日本灾后重建工作。随着日本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逐步展开,对技能实习生的需求量将越来越大,为我国拓展对日技能实习合作业务创造了条件。应多层面、多角度、客观真实地介绍日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,打消技能实习生赴日工作的顾虑,引导技能实习生积极参与日本灾后重建。
二、是及时出台《巩固对日技能实习合作指导意见》,规范对日技能实习合作市场。承包商会在组织技能实习生应急救助及回国安置的过程中,发现不少单位或机构违规派遣技能实习生,部分经营公司存在超额收取服务费等违规现象。为发挥重点国别市场的示范作用,承包商会拟以日本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,及时出台《巩固对日技能实习合作指导意见》。
三、是引领经营公司增强管理能力,妥善应对突发事件。在救助在日技能实习生的过程中,有些公司应对危机的能力差,没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。承包商会将引导经营公司加强危机管理,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。指导经营公司选派合适的人员从事一线管理工作,加强协调沟通,及时妥善解决问题,尽可能减小和避免突发事件的危害。